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冀人字〔2010〕179号)文件要求,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的规定, 2010年河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下达的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内,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省药品检验所 药学专业 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
基础医学专业 1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
(检验方向)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教育培训中心 药学专业 2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
(教学方向)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1992年11月9日前出生)以上, 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报名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统一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17:00;报名网址: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后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试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统一考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各为100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笔试合格线。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http://www.hebpta.com.cn)。笔试成绩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按进入专业考试人数与拟聘人数5: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人选。
专业考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组织,满分2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2010年12月23日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http://www.hebfda.gov.cn)。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对笔试成绩合格,分职位根据聘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拟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总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http://www.hebfda.gov.cn)。
2、证件审核。通过考试的人员须携带下列证件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以上证件的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5张,与报名职位条件要求相关的证件、证明及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如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由本职位下一名考生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4×40%+面试成绩×60%,于面试结束的第二天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http://www.hebfda.gov.cn)。
(三)考核、体检。
1、组织考核。通过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2、体检。体检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没有问题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311—83720105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七日